案 号:(2016)粤1403民初452号
立案日期:2016年03月16日
案 由:买卖合同
原 告: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
被 告:梅县小水电管理中心
主审法官:郭小征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6年05月10日09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