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二手交易平台诈骗案,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
2024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杨某为牟取利益,通过二手网络交易平台发布出售二手车、笔记本电脑的虚假信息,以先收取定金或货款再发货的方式分别骗取被害人何某等四人共计1.8万元,收款后谎称在办理车辆交易手续或虚假发货笔记本电脑拖延交付,并发送虚假退款转账记录向被害人谎称已全额退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二手交易需谨慎,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坚决不能离开交易平台进行私下交易。若对方要求扫码支付或脱离平台交易,务必提高警惕,避免个人信息泄露。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切莫让骗子逍遥法外。
来源:掌上梅州
通讯员: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