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321号
立案日期:2015年11月18日
案 由:承揽合同纠纷
原 告:郑平华等2人
被 告:刘永淦等3人
主审法官:陈志雄
合议庭成员:郭小征、陪审员李雩生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6年02月23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