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315号
立案日期:2015年11月06日
案 由:房屋买卖合同
原 告:陈均彩等2人
被 告:梅县勇兴集团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肖锋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12月07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