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300号
立案日期:2015年10月23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
原 告:梅州市裕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 告:张展鹏
主审法官:郭小征
合议庭成员:陈志雄、陪审员李柯夫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6年01月18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