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三初字第140号
立案日期:2015年10月22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魏小群
被 告:曾庆浩
主审法官:林小凤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23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