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一初字第201号
立案日期:2015年09月15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陈晓燕
被 告:谢晓东
主审法官:刘伟梅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5年10月29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