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三初字第130号
立案日期:2015年09月22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张仕梅
被 告:陈建民
主审法官:林小凤
合议庭成员:宋海东、陪审员黎鼎军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0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