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235号
立案日期:2015年08月14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
原 告:邮政储蓄银行梅县支行
被 告:陈丽珍等5人
主审法官:陈志雄
合议庭成员:郭小征、陪审员钟春明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27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