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224号
立案日期:2015年08月07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 告:邮政储蓄银行梅县支行
被 告:陈可宁等5人
主审法官:陈志雄
合议庭成员:郭小征、陪审员陈丽芬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8日09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