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203号
立案日期:2015年08月03日
案 由:银行卡纠纷
原 告:农行梅县支行
被 告:谢岳宏
主审法官:陈志雄
合议庭成员:郭小征、陪审员黄伟强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3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