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237号
立案日期:2015年08月14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 告:邮政储蓄银行梅县支行
被 告:刘永锋等7人
主审法官:郭小征
合议庭成员:陈志雄、陪审员张珊珊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30日09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