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209号
立案日期:2015年08月03日
案 由:银行卡纠纷
原 告:农行梅县支行
被 告:陈国生
主审法官:郭小征
合议庭成员:陈志雄、陪审员曾新利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11日16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