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三初字第120号
立案日期:2015年08月31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李明
被 告:党永梅
主审法官:林小凤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5年09月23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