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181号
立案日期:2015年07月16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
原 告:梅县农村信用联社三乡信用社
被 告:杨曼等2人
主审法官:郭小征
合议庭成员:陈志雄、陪审员张姗姗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11月02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