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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法院:法庭聚合力 共绘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4-08-08]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73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全方位做优司法服务,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与此同时,持续优化法庭功能定位,集中打造专业、特色法庭,有针对性地加强案件审理工作。

近年来,该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四个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推动司法资源、解纷力量下沉基层,全力服务当地“百千万工程”建设,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瞄准源头,预防类案多发

又到柚果飘香时,梅县区法院松口法庭法官张锦辉这几天忙着到各个柚园进行普法释法。“松口镇作为金柚大镇,与柚果相关的买卖或劳务纠纷数量不少,我们来到柚园,又以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案例进行普法,能够很好地提高柚农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张锦辉说。

前段时间,松口法庭调解了一宗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的金柚买卖纠纷。金柚成熟前,李某(化名)提出以稍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向柚农刘某(化名)收购2000公斤柚子,并支付定金20000元,当时双方未签订合同,也未明确采摘时间与采摘方式。柚果成熟后,李某提出要以分批采摘的方式采摘柚果,刘某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后经松口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和解。

作为“中国金柚之乡”,梅县区金柚种植历史悠久。为减少此类纠纷的产生,梅县区法院对辖区涉金柚产业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发现柚企柚农签订合同不规范、金柚协会监督指导机制不健全、基层解纷力量分散等问题较为集中,成为制约当地金柚产业健康发展的隐患。

为促进行业规范,从源头减少纠纷产生,梅县区法院向梅县区金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发挥协会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通过为柚企柚农提供合同示范文本、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等,积极引导柚企柚农以非诉方式防范化解纠纷。

很快,梅县区金柚协会函复梅县区法院,称该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有效预防和解决柚企柚农纠纷,有助于金柚产业发展。随后,该协会组织柚企柚农参加合同签订方面的培训和座谈,并联合梅县区法院、梅县区农业农村局和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整顿行动,依托“法庭+协会”联动机制,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柚企柚农法治意识。

据统计,2023年,梅县区法院针对金融、物业、医疗等行业存在的监管问题,共发出司法建议22份,采纳反馈率达100%。该院把“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坚持在依法审判中寻找问题成因,瞄准矛盾源头,提出解纷对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

多元解纷,协调矛盾化解

“被告公司是否确认拖欠原告的工资数额,支付方案有无异议……”在梅县区法院丙村法庭诉前调解工作室,法官曾志谦正在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据了解,当地某旅游公司拖欠多名员工的劳务工资,经员工近半年催要未果,公司员工来到丙村法庭维权。为尽快解决涉民生纠纷,丙村法庭建议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并委托驻村律师参与调解,为公司员工提供法律援助。经过法官与驻村律师共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当场进行司法确认。

“诉前联调快捷、高效,而且免收诉讼费,对双方来说都非常好,而且进行了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具有与判决书一样的法律效力。”驻村律师张文源说。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丙村法庭与镇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解纷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法律指导、人民调解的联合作用,协调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日前,雁洋镇长教村一名八旬老人状告儿子不赡养,经调查了解,儿子外出打工无法陪伴老人,且生活较为困难。为妥善化解这起纠纷,丙村法庭法官到村委会现场指导人民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调解,最终父子化解心结达成赡养协议。

“丙村法庭主动融入‘1+6+N’工作体系,坚持健全解纷网络,做实联动机制,2023年以来,联合调解或指导调解共187件次,成功的有103件次。”曾志谦说。

此外,丙村法庭依托旅游巡回法庭的优势,在旅游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室,以便现场解决游客纠纷、及时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助力当地旅游发展;与此同时,在人流密集的村落设立法官服务点,及时为村民提供司法服务。

诉中调解,及时定分止争

“根据装修合同约定,质保金应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金应在工程质量无问题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原告的施工质量存在诸多问题,且未修复完善……”在一起工程质保金纠纷的第一次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都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对案涉工程款产生了较大争议。

经过3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法官黄福中系统梳理了双方争议焦点,并主持双方对争议项问题进行逐一核对并确认,至此,案件审理逐步明朗。由于原被告提出仍需要时间对工程现状进行评估定损,在综合考虑了案件实际情况后,黄福中择期第二次开庭。

经历了第一次开庭后,黄福中秉持司法为民精神,决定再次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要找准时机,多问问双方的意见,找到他们争议的焦点,然后慢慢拉近距离。”黄福中说,当时当事双方对涉案金额、分配双方责任义务有了一定的认知,他就引导原被告对工程质保金的数额确定提出自己的方案,然后进行充分沟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该案以调解结案。

大坪法庭位于梅县区西北部,管辖大坪镇、梅西镇、南口镇、石坑镇的一审民商事案件,2023年,大坪法庭调解撤诉案件231件,调撤率71%;一审服判息诉率96.3%,调撤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在梅县区法院各民商事部门和法庭中均位居第一。

“调解没有具体方法,不能拘泥于形式和流程,哪怕在开庭中,感觉双方有和解的意向,我都会一边开庭一边调解。”黄福中说,该法庭审判团队始终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以“如我在诉”的心态给当事人释法明理,“当他们明白了其中的法理、对事实没有很大的争议时,具体方案就有了商量的余地。”

智慧庭审,做优司法服务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在梅县区法院畲江法庭开庭,与常规的庭审现场有所不同,法官与书记员正面向一面大屏幕开展庭审流程,原来由于原告远在外地,为减少群众诉累,该法庭依托互联网法庭开展线上庭审。

“为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司法服务,梅县区法院在畲江法庭建设了互联网法庭和互联网调解室,推行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信息化诉讼服务。”畲江法庭法官刘国勇说,截至目前,通过网上立案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36件,在线开庭、调解772件,在线审理率达98.1%。

近日,畲江法庭在线调解一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林小姐(化名)是一名手艺人,根据多年经验独立创作完成了该手艺的教学课程并对外公开发表、出售,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近期,林小姐发现市面上存在多个盗版课程的商品链接,经调查发现,罗某(化名)在网店对外出售这些教学课程并提供在线观看等服务。经法官释法,罗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侵权行为。随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在互联网法庭线上“面对面”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由罗某向林小姐支付侵权费用即时清结该案。

承担着梅南镇、水车镇、畲江镇、梅州融湾产业园区、梅州综合保税区民事案件审理工作的畲江法庭依托知识产权法庭优势,建立知识产权专项法官服务组,在梅州融湾产业园区成立司法服务专班,法官经常到园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普法讲座,切实破解企业维权难题。“法官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想要的’‘急要的’的司法服务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某企业负责人说。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