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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五项措施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21]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161

为进一步加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梅县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20132月至20144月,在梅县区法院门户网站上网公布裁判文书750多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公布540多份,2013年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5%2014年前三个月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

一、统一程序规范,明确上网范围。制定裁判文书上网实施办法,完善操作规范和流程,严格落实逐级审查核准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调解结案的及其他不宜上网的以外,其他符合在互联网公布条件的裁判文书报庭长审批后提交上网;其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要求不上网公布其裁判文书的,及其他不宜上网公布的,必须经主管副院长审批,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不上网公布。具体规定了上网裁判文书的技术处理规范,统一上网裁判文书的格式样本。

二、明确工作责任,完善上网流程。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管理工作,监督各业务庭完成裁判文书上网任务及相关考评工作。立案庭负责在送达立案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阶段向当事人告知裁判文书上网的相关事宜;裁判文书生效后案件承办人按照技术规范完成技术处理后交庭长审批;庭长应对是否属于上网范围及当事人涉密信息处理等情况进行审查,然后报送审判管理办公室审核、造册登记,最后交网管部门上网公布。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后,网管部门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各部门通力合作,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信息化、流程化、规范化。

三、及时排查情况,跟进制度落实。20143月,对全院2013年度生效裁判文书应上网公布情况进行了排查,对各业庭应上网还未上网的裁判文书清查出来,并向全院进行通报。要求各业务庭限时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全部补挂上网。此外,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对业务庭每月上网文书数量、无故推迟报送上网、上网裁判文书校对不认真、上网裁判文书技术处理不当、裁判文书存在瑕疵等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四、落实舆情监控,及时回复释疑。网管部门指定专人定期关注网民对裁判文书的评论,及时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有评论必有答复、不兜不盖实事求是、将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网民提出的具体意见和疑问,网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原承办合议庭,由原合议庭向网民进行答疑和回复。网民是当事人,合议庭应通知当事人当面向其进行判后答疑。各业庭应对每月的个案回复进行归纳,对网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本院予以定期发布。

五、强化考核监督,提高文书质量。加大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工作的督查力度,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数量及质量实行逐月通报;对是否按时公布裁判文书,是否按要求进行技术处理、审查把关、舆情应对等情况进行考核。如果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因裁判文书审批把关不严出现重大瑕疵、造成恶劣影响,上网裁判文书经审核发现有错误的,对网民的意见和疑问回应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问责机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