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时30分在本法院办公楼一楼互联网调解中心组织摇珠。请接到通知的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代理人)携本司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摇珠。参加本次摇珠的还有当事人(或代理人)、监察代表。
案号:(2023)粤1403执恢468号、
(2023)粤1403执恢508号、
(2023)粤1403执1453号。
特此通知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