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暖冬,在梅州金柚的主产区——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黄澄澄的柚子到处可见。近日,一场名为“‘柚’见法官面对面”的活动在位于雁洋镇南福金柚种植基地开展,梅州法院法官把普法点直接设在柚田里,为柚农解答产销法律问题。
梅县法院法官到南福金柚种植基地开展“柚”见法官面对面涉柚专题普法宣讲活动。
广东梅州拥有65万亩柚林,产量占全省的90%,“全国每5个柚子,就有一个源自此处”。梅州的柚子产业产值近90亿元,素有“中国金柚之乡”的美誉。“梅州金柚”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认证,成为梅州柚农引以为傲的一块金字招牌。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施适介绍,全省法院注重加强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为解决涉农纠纷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司法服务,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速推进。例如,梅州法院在国家现代农业(金柚)产业园区设立法官服务点,设立“柚子法律工作室”,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化解涉柚纠纷131件,挽回经济损失268万元,全面助力“梅州金柚”品牌做优做强。
发出司法建议
规范“梅州金柚”地理标志使用
前段时间,梅县区桃尧镇柚农张先生正准备趁着收获季大干一场,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声称农场所用的包装上的字体侵犯了其公司享有的著作权,并给出了一年缴纳一万元授权费的和解方案,否则将启动法律程序。
由于包装是外包给广告公司做的,印制的图案和字体张先生均没有过问,也缺乏知识产权的认知。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慌了神。
一万元的授权费对于一个家庭农场绝不是小数目。如果不采取措施,还可能陷入官司。情急之下张先生找到了梅州柚产业协会的负责人商量对策。由于情形比较特殊,协会也拿不定主意,于是便向梅县法院寻求帮助。
“判断是否侵权的关键在于,字库字体是否构成独创性的美术作品。”梅县法院经研判,认为“梅州金柚”四个字从整体上并未形成独特鲜明风格,故该字体缺乏独创性。
梅县法院松口法庭审判团队讨论案件。
法院的释法,让张先生紧张的心情趋于缓和。但是,这起潜在的纠纷,暴露出“梅州金柚”国家地理标志使用过程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对柚子产业发展构成威胁,不得不引起重视。
对此,梅州中院向梅州市梅州柚产业协会递交了《关于强化“梅州金柚”国家地理标志产业保护的司法建议书》,提出了健全全链品控体系、深化品牌战略培育、构建协同保护格局、强化法治宣传引导等四个具体建议。
梅州柚产业协会会长李永生说,柚子浑身都是宝,产业赋能非常重要。他将和协会会员公司一起延伸做强柚子产业链,规范使用“梅州金柚”国家地理标志,让柚子真正成为富民兴村的“致富果”。
做足调解功夫
推动涉柚纠纷实质性化解
梅州金柚一年只收获一次,前期投资金额大、周期长,柚农又以农村家庭生产为主,常常面临资金周转压力,因此采用赊账方式购买化肥相当普遍。
最近,柚农老丘刚刚和化肥分销公司签下了一份分期付款协议,结束了2年多的赊购纠纷。长期的矛盾为何能一朝化解?
老丘是化肥分销公司负责人曾总的老主顾,一直信用良好,但截至2024年2月,他已累计欠款19205元,迟迟未能支付。曾总多次催债,最后老丘甚至不接电话玩起了“躲猫猫”。化肥公司只能将老丘起诉至梅县法院松口法庭。
“案件案情简单,如果一判了之很容易造成执行不到位,也加剧了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张锦辉敏锐地意识到,这不仅是简单的债务纠纷,更关系到当地农户生计与农资经营的平衡。
梅县法院丙村法庭干警走访柚企。
张锦辉辗转通过村委会、司法所等渠道,终于找到了老丘。面对法官,老丘将他这两年来激进经营、遭遇天灾、到处欠债的经历和盘托出。他向法官保证,自己正尝试走集约化种植管理,努力慢慢把钱还了。
了解到老丘并非故意拖欠货款,张锦辉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化肥公司争取采用分期付款的调解方式,一方面督促老丘尽快拿出首付款让对方“吃定心丸”……经过多轮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老丘将在今年12月和明年12月分两期支付所欠货款。
“柚子是梅州人共同的味觉记忆,柚子产业是梅州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重要载体。”省人大代表、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教师丘珊珊说,梅州法院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为柚子全链条产业保驾护航,为梅州乡村振兴作出司法贡献,这些司法为民举措值得点赞。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