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 珠 通 知
我院定于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3时30分在本法院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组织摇珠。请接到通知的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代理人)携本司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摇珠。参加本次摇珠的还有当事人(或代理人)、监察代表。
案号:(2023)粤1403执恢262号
案号:(2023)粤1403执683号
案号:(2023)粤1403执1451号
特此通知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