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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4977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4日在梅州市梅县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院长   魏伟辉

各位代表:

我代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梅县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梅县·客都明珠、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和争当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案件5920件(其中旧存110件),审结5776件,同比分别上升45.13%和45.6%;结案率97.57%,全市排名第二。

一、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助推“平安梅县”建设

严惩各领域违法犯罪。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12件,审结309件,结案率99.04%。判处实刑343人,缓刑129人,重刑五年以上的45人,判处罚金和没收个人财产约1.7亿元。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104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件,判决3名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万元,依法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件,坚定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5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45件,持续维护交通秩序安全。判处未成年人罪犯8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案件13 件,有效净化社会风气。

重拳攻坚扫黑除恶。加大扫黑除恶铁腕力度,依法做到严惩,重判审结涉黑及保护伞案件3件29人,涉恶案件1件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人(约1.5亿元),判处财产刑合计1387.95万元。其中廖远胜、廖远锋等27人涉黑案件是省督办案件,案件受理后,因涉及被告人数多、罪名多,涉案时间跨度长,案件比较复杂,审理难度大,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专班,专题研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审判团队,召开专题会议6次、庭前会议1次,实现依法快审快结。全面查清涉黑案件财产属性,依法依规收缴罚没。围绕“财产一笔不漏”目标,成立执行专班,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确保“应执尽执”,务求“打财断血”,共执结涉黑恶财产刑案件4件,执行到位1.63亿元,财产刑执行入库107.92万元。贯彻落实“边打边建、打建结合”工作思路,发出涉黑涉恶司法建议8份,反馈8份,反馈率100%。

大力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突出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的中心地位,不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79件,占总结案数57.93 %。准确规范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速裁制度,审结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58 件368人,刑事速裁案件73件,分别占结案总数83.5%和23.62%。

二、聚焦疫情司法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严密防控措施。坚持严格防控,做到逢进必检、外来登记、测量体温,对办公场所、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重点场所进行经常性消杀。加强疫情联防联控,组织干警投身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献血、捐款和疫情防控宣传等志愿活动,确保疫情防控落到实处。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诉讼事项公告,积极推进常态化在线诉讼,率先开通云上法庭,开展网上庭审93次。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审结涉疫情防控案件14件,切实服务“六稳”“六保”。

大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3465件,审结3371件,同比上升48.9%和43.75%,结案率97.29%。调撤案件1315件,同比上升20%,调撤率40.14%。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3件破申、破产案件,推动“僵尸企业”破产退出市场。服务金融秩序治理,审结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等案件672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出台《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细化优化营商环境,审结涉公司、合同、产权保护等案件2093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工作重点。依法审结涉农案件,妥善化解松口蓬径石场周边354座房屋损害纠纷,保障群众利益。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妥善审理医疗、养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1254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0件,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99件,执行到位122.96万元,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03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制定《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特困当事人救助规定(试行)》,共向60宗案件的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款30万元。严格落实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全年给予7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3万元,切实保障特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动推进社会治理。延伸司法职能,发出司法建议22篇,推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开展一对一挂钩帮扶,走访慰问贫困户活动3次,共投入资金22.3万元用于挂钩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村、创文网格挂点村改善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组织310多人次志愿者参与创文活动。开展常态化普法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乡村开展《民法典》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等普法活动12场次,受益群众1985人次。积极走访辖区梅州客商银行、广东莲泉酒业等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发放《民法典》,帮助企业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三、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持续开展执行攻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行能力,分阶段开展南粤执行风暴、雷霆行动、百日攻坚、夏季专项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143件,执结2096件,执结率97.8%,执行到位金额4.61亿元,执行到位率全市排名第一。有财产案件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8.8%,全市排名第二,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行结案率95.2%。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财产查控处置力度,充分利用全国总对总查控系统,线上及时查控财产,线下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手段,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力度,限制高消费1032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01人次。

优化执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修订完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优化执行工作流程,配齐配强执行团队力量,细化工作职责,将执行工作指标细化落实到组,责任到人,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高效集约诉讼保全。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处理诉讼保全案,实现审查、制作、送达一体化,极大节省诉讼保全案件移交、卷宗移送时间,实现立审、立结、立执一体化诉讼保全服务。全年受理诉讼保全案件733件,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审结诉讼保全案540件,最短2小时审结,高效集约完成诉讼保全。

四、发挥智慧平台作用,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与工会、交警、保险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畅通网上申请、线上调解渠道,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特聘专职调解员2名、特邀调解员20名,促进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有机衔接,有效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全年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54件,组织调解350件次,调解成功并进行司法确认案件82件。完成诉前委托财产评估、伤残鉴定89件。

推进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有效运用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在线服务,让数字多跑腿,百姓少获累。全年受理网上立案申请1333件1503次,同比增长570.98%,平均每个工作日约审核立案6件。推行跨区域协作立案机制,利用全国法院大数据平台,完成跨域立案8件。

拓展智慧服务渠道。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签订集约化送达协议,开启在线集约送达新模式,平均送达周期缩短10天以上,不断提升送达质效。着力推进数字化庭审、数字化档案系统应用,提升智能化水平。全年完成9个审判法庭智慧语音安装、15位书记员数字化庭审应用培训,6600册新卷宗扫描建档,绝大部分库存卷宗转化数字管理,极大提升庭审记录效率,实现卷宗材料电子化查阅。

构建多元化协作机制。与梅县区总工会联合发力,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指派员额法官、特聘调解员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开展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事务,整合资源,共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全年诉前化解劳动纠纷并进行司法确认25件。与梅县区妇联共同推进家事调查员制度,在婚姻纠纷案件引入家事调查员参与调查、调解案件31件,促进婚姻纠纷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实现家庭社会和谐。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努力锻造法院队伍新形象

突出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和区委政法委报告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干警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思想政治学习,邀请专家教授为全院干警作专题宣讲,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21次,学习人次369人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加强红色教育,提升党性修养”专题培训,增强干警党性修养

加强能力建设。始终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从实锤炼过硬司法本领,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0场;举办党务干部培训5期96人次。组织开展民法典线上线下专题学习12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注重典型培树,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刘国勇同志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丙村法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曾志谦同志荣获“个人三等功”。

持续正风肃纪。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组织干警观看纪律教育警示片,引导干警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政治规矩。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党内谈话204人次。组织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审务督察12次,持之以恒纠“四风”。调查核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群众来信37件,信访接待125人次,化解信访案件146件。

严抓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审计、巡察“后半篇文章”,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完成了市审计发现的29个问题的整改,整改率100%,落实整改措施70条,建立健全11项制度。完成市委巡察反馈的39个问题的整改,整改率100%,落实整改措施146条,建立健全29项规章制度、4项工作计划、7项工作方案、1项工作措施。

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加大院庭长办案比例,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全年共办结案件5215件,占结案总数的90.29%。贯彻“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办案理念,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落实审判管理动态通报,实行审判管理节点监控。分重点、分类型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

充分发挥专业会议职能作用。推进专业法官会议运行,增强审判业务法律研讨,加大疑难案件讨论,通过类案参考、案例评析,统一裁判尺度。召开9次专业法官会议,研讨适用法律争议事项8项,形成专业指导意见8项,讨论4类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意见采纳率100%。完善审委会工作规则,推行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严把个案进入审委会范围,强化审委会监督指导职能。召开审委会6次,讨论具有类案检索报告个案6件,议题6项。

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法主动、及时、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构建阳光、透明、开放、便民的司法机制。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全覆盖,有效公开  3295件;网络庭审直播488次,同比增长152%,观看量11.67万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559份,同比增长34.97%。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司法网拍139次,成交53件,成交额5794.34万元。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主动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庭等活动4场148人次,召开座谈会,倾听代表的意见建议,汇报法院工作,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加强沟通,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参审规则,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职能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53件,参审率96.04%。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向社会公众传递法院工作信息、解读热点案例,传播法治正能量,推送信息218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梅县区法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进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梅县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党建引领作用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制度执行力仍需进一步强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梅县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开展“六个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梅县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开展“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党建与审判相互促进,深度融合。树立正确选任用人导向,健全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干部梯队。推进层层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二是开展“服务大局水平提升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稳妥处置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区委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梅县“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立足生态发展区功能定位,聚焦绿色产业,妥善审理生态保护、特色农业、互联网等案件,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生态发展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三是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加快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进繁简分流智能识别,推广要素式、表格式文书。推进类案同判体系建设,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推进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健全科学考核机制,深化科技创新成果运用,推进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智慧服务、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开展“一站式建设效能提升年”。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各法庭要主动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区域治理。加强诉调对接,完善诉讼服务机制,提升诉讼服务集约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常态化开展线上庭审、线上调解、线上信访,实现司法更加便民。推进阳光司法,加强普法宣传,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是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队伍“四化”建设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强化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不断提升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履职能力。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找准司法为民着力点,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教育整顿,增强廉洁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六是开展“制度执行提升年”。狠抓法院各项制度执行,确保法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明确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作制度执行的表率,保证制度落实的标准质量,在全院形成人人崇尚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将现有制度汇编成册,开展多种形式的制度学习培训,让每位干警熟知每项制度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行为、推进工作。不定期对干警制度学习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并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防止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各位代表,党兴则国昌,法正则天下平。新的一年,梅县区法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牢记初心使命,践行时代责任,忠诚履职,感恩奋进,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效体现法院担当,为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梅县建设、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