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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行解民忧!梅县区法院这样打通邻里“连心路”...
发布时间:[2025-08-21]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6

“远亲不如近邻,亲要好邻需安。”近日,梅县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传递出司法温度。

2024年3月,熊某华在新房施工过程中,擅自改道修筑斜坡,导致祖屋外围墙、明显受损,原本宽敞的乡间通道变得狭窄,给邻居熊某兴一家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本来小车进出都没问题的,现在人过也要看着点路。”熊某兴的母亲摇着头说道。

在与熊某华多次沟通无果后,熊某兴将其诉至梅县区法院,诉请得到了梅县区法院的支持:熊某华需将受损的外墙恢复原样,同时,要对斜坡进行合理改建,确保不影响邻居熊某兴的正常出行。但熊某华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对受损的外墙和影响出行的斜坡问题置之不理,熊某兴无奈向梅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7月,梅县区法院执行法官接收此案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沟通。然而双方情绪较为激动,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导致矛盾激化,不利于后续邻里关系的修复。为此梅县区法院执行法官秉持着“调解优先,以和为贵”的原则,采取“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沟通”模式,与被执行人熊某华耐心沟通:“你把路给弄平整了,自家人出行也方便;围墙修复好了,祖屋看上去也更整洁。”同时安抚申请执行人熊某兴的情绪。

“其实我就是以前对他们家有意见,心里有口气咽不下去。但既然法官这么说了,一码归一码,我会尽快把这片搞好的。”被执行人熊某华坦诚道。至此,这起邻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着“以人为本,柔性执行”的原则,针对相邻权关系类执行案件,巧妙融入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持续增强司法公信力,让法律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梅州日报

通讯员:何如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