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日期:2019年8月12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 告:梅县客家村镇银行股份公司
被 告:吴高文、张小燕
主审法官:肖锋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