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8)粤1403民初562号
立案日期:2018年4月16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 告:梅县客家村镇银行股份公司
被 告:王庆林等四人
主审法官:宋海东
书 记 员:杨红
合议庭成员:陈志雄、陈丽芬
开庭时间:2018年8月1日上午9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