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7)粤1403民初493号
立案日期:2017年3月29日
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 告:陈联庆、曾友秋
被 告:梅州市梅县区康松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陈志雄
书 记 员:廖裕媛
开庭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3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