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7)粤1403民初393号
立案日期:2017年3月8日
案 由:合同纠纷
原 告:翁春林
被 告:梅县区松源镇宝坑村委等人
主审法官:陈志雄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7年4月24日下午3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