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7)粤1403民初246号
立案日期:2017年2月6日
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 告:梅县恒达不锈钢经营部
被 告:罗通、何凤珍
主审法官:郭小征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9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