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7)粤1403民初54号
立案日期:2017年1月4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 告:梅州市梅县区鸿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 告:杨勤富、杨家裕、贺珊娜
主审法官:郭小征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7年2月20日下午3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