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7)粤1403民初75号
立案日期:2017年1月5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 告:梅县客家村镇银行股份公司
被 告:练运梅、曾华香
主审法官:陈志雄
书 记 员:张琳
合议庭成员:郭小征、朱王
开庭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10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