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7)粤1403民初59号
立案日期:2017年1月4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 告:梅县客家村镇银行股份公司
被 告:曾万华、钟辉清
主审法官:郭小征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7年2月23日下午3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