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6)粤1403民初1126号
立案日期:2016年8月1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
原 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梅县支行
被 告:凌兰等2人
主审法官:张榆培
合议庭成员:肖锋、陪审员钟春明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上午9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