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6)粤1403民初1077号
立案日期:2016年7月26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
原 告:梅县客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程雄伟等2人
主审法官:陈志雄
合议庭成员:郭小征、陪审员王德思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9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