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6)粤1403民初111号
案 由:离婚
原 告:吴美平
被 告:冼超傑
主审法官:张威
合议庭成员:曾俊、陪审员古丽娟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6年11月16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