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6)粤1403民初954号
立案日期:2016年07月07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余耀能
被 告:余春凤
主审法官:刘伟梅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6年08月10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