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6)粤1403民初710号
立案日期:2016年05月16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
原 告:邮政储蓄银行梅县支行
被 告:何雁鹏等6人
主审法官:陈志雄
合议庭成员:郭小征、陪审员李利巧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6年08月15日09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