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6)粤1403民初530号
立案日期:2016年04月06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
原 告:中国邮储银行梅县支行
被 告:廖思平等5人
主审法官:李育珍
合议庭成员:肖锋、陪审员李洁霞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6年07月11日10时 30分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