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6)粤1403民初622号
立案日期:2016年04月25日
案 由:金融借款纠纷
原 告: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 告:吴国栋
主审法官:陈志雄
合议庭成员:郭小征、陪审员卜敬勤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6年05月23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五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