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6)粤1403民初192号
立案日期:2016年01月25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
原 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梅县支行
被 告:何雁鹏等6人
主审法官:郭小征
合议庭成员:陈志雄、陪审员郭友娜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6年05月13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