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4)梅县法民三初字第00035号
立案日期:2014年02月26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陈碧霞
被 告:郭王寿
主审法官:叶 欢
合议庭成员:林小凤、温焕良人民陪审员
书 记 员:杨 红
开庭时间:2014年06月10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