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4)梅县法民一初字第00061号
立案日期:2014年02月21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李国萍
被 告:傅志成
主审法官:刘伟梅
合议庭成员:曾俊、钟小美人民陪审员
书 记 员:叶 晓
开庭时间:2014年05月26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