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4)梅县法民一初字第00063号
立案日期:2014年03月03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李梅新
被 告:张清宗
主审法官:黄淑玲
合议庭成员:刘伟梅、林静人民陪审员
书 记 员:叶 晓
开庭时间:2014年06月16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