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4)梅县法民一初字第00018号
立案日期:2013年12月25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王丽芳
被 告:吴德祺
主审法官:张 威
合议庭成员:黄洁芝、温焕良人民陪审员
书 记 员:叶 晓
开庭时间:2014年03月28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