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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哭了!梅县法院首次实现冻结被执行人财付通账户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4156

掌上梅州讯 日前,梅县区法院成功对3宗案件3名被执行人财付通账户中的3万余元进行了冻结。这是梅县区法院在“财付通”账户冻结功能正式开通后,首次通过该平台冻结被执行人资金。

2017年8月23日,原告陈某诉被告饶某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梅县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饶某胜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陈某借款4.8万元。判决生效后,饶某胜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手确定的义务。2018年5月22日,陈某向梅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饶某胜财付通账户内有资金23998元,9月14日“财付通”账户冻结功能开通后,执行法官立即将被执行人饶某胜财付通账上的资金依法进行冻结。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移动支付成为越来越常用的支付手段,移动支付账户也成为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一种渠道。梅县区法院积极打破传统的查控方式,拓宽查控途径,加大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搜寻力度,对有财产账户果断冻结,有效压缩被执行人社会活动空间,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本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钟佛梅

编辑:黄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