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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梅县区法院司法联手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3582

掌上梅州讯  梅县区法院近日联合司法部门有效化解了卢某诉叶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7月30日,卢某向农村自建房房主叶某(与卢某居住在同一小区)购买位于梅县区的房屋一套,双方约定购房价款包含了水电入户费、电梯维修基金、门控系统费。后因卢某未按时交物业管理费,叶某关闭了卢某的开门系统,导致卢某无法出入。卢某认为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事后也没有签订补充协议,叶某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行为是乱收费,无故关闭开门系统妨碍了其自由出入,遂于今年3月20日,向梅县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叶某立即开通开门信息系统。

梅县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本着邻里和睦相处的思路,及时与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向双方讲述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并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相谅解,共同商量解决方案。通过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明理释法,双方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卢某申请撤回起诉。至此,一起邻里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解决。

(黄义涛 钟佛梅)

编辑:杜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