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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协助河南周口川汇区法院执行办案异地扣押车辆助推案件执结
发布时间:[2018-08-15]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408

梅县区法院协助河南周口川汇区法院执行办案

异地扣押车辆助推案件执结

本报讯 (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李露)梅县区法院近日协助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异地扣押车辆一辆,使川汇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四年前的返还原物纠纷案。

据了解,该案被执行人王某和申请执行人陈某户籍地均为河南省。20145月,陈某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一辆小型轿车。同年6月初,王某以临时借用为名把这辆车开走。后陈某多次催要,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陈某遂将王某告上川汇区法院,要求王某返还车辆。201411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返还车辆的协议。但王某迟迟未能履行协议。陈某遂向川汇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一直寻找车辆下落未果。今年,陈某向川汇区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车辆出现在梅县区。川汇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梅县区找到了需扣押的车辆,但王某拒绝配合执行。川汇区法院遂联系梅县区法院执行局,提出协助执行请求。梅县区法院及时派出执行干警前往协助执行,在多方合力下,顺利对车辆进行了扣押。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执行工作理念,在努力化解自身案件办结压力的同时,不断深化落实执行联动机制,做好对兄弟法院的协助,形成执行合力,共同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