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真的后悔转移财产,给我一个改错的机会吧!我马上把钱还上!”近日,梅县区法院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拖欠九年的工程款。
某工程公司拖欠丘某工程款557.89万元,九年来丘某每次催讨该公司都选择搪塞态度,拒不支付剩余欠款。丘某无奈将该公司诉至梅县区法院。梅县区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丘某的诉请,但该公司仍拒不履行义务,丘某遂向梅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梅县区法院立案执行后,第一时间采取执行措施,但在核查该公司账户的网络冻结结果时,却发现了异常情况:执行法官对该公司的账户进行查询时显示账户内仍有资金,但当执行法官实施冻结操作后,却发现账户余额为零。
这一反常现象立即引起了梅县区法院执行法官的高度警觉,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核实情况,本以为会得到积极的配合,没想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却公然叫嚣:“有钱也不还,法院冻结的不过是空账户!”
梅县区法院执行法官认为该公司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迅速展开行动,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追踪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同时,冻结关联账户,切断该公司可能的资金转移渠道。在一系列雷霆手段的配合下,执行法官在最短时间内固定了某工程公司转移财产的确凿证据。
证据在手,梅县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明确告知该公司:“你们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限其三日内履行义务,若逾期未履行,将依法采取信用惩戒、高额罚款、刑事追责等一系列严厉措施,同时向该公司送达拒执罪线索预移送通知书、责令提交财产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法官,我真的是一时糊涂!”在法律的震慑下,该公司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第二天便将262万元案款及执行费转入梅县区法院账户,并与丘某达成还款协议,承诺在两个月内还清剩余款项。
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严惩,司法权威不容任何挑衅。部分被执行人企图通过隐匿财产、更换收款账户等方式逃避执行,但任何转移财产的行为,都将成为逃避执行的铁证。梅县区法院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多部门联动、信息化手段,严厉打击“玩失踪”“假破产”“真挥霍”等逃债行为,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掌上梅州
通讯员:何如诗、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