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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关系就能办入学?一男子犯诈骗罪获刑
发布时间:[2025-07-23]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4

近期,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升学诈骗案,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3年7月,被害人魏某跟被告人陈某提起其朋友的小孩没有考上高中,询问陈某能否帮忙通过找关系为其朋友小孩办理一中学的入读学位。陈某在明知无法办理的情况下,因缺钱用,仍对魏某谎称可以帮忙找人办理该入读学位,并提出需要办理费用。魏某便通过微信转账5000元给陈某作为办理学位的费用,陈某收到该款项后用于日常消费,并没有去找关系办理入读学位。后魏某多次联系陈某询问办理情况,陈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最终也没有将该小孩的入读学位办理成功。2024年5月,被告人陈某将诈骗所得退赔给被害人魏某,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每逢升学季,孩子上学的事就成了家长们的心头大事,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往往伪装成“教育局局长”“招生负责人”或者谎称“认识领导”“有门路”,承诺“办不成包退钱”,家长的血汗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在此提醒广大家长要坚持依法依规择校,认准官方信息源,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谨防落入升学陷阱。

来源:掌上梅州

通讯员: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