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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装修工人讨薪不成,将地板墙砖砸坏涉及犯罪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298

“是他先不给我钱的,凭什么抓我?”近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因工资问题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廖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7月,被告人廖某在被害人凌某承包装修的房屋内做泥水工,完工后,凌某尚拖欠廖某工钱8700元,经廖某多次协商讨要未果。2021年12月8日,廖某与凌某相约到装修现场商量支付工钱一事时,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廖某一气之下,用铁锤将贴好的客厅地板、两间卫生间墙面的瓷砖砸碎。经鉴定,损失价值为12125.05元。案发后,被告人廖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羊城派

通讯员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