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黄法官,帮我们解决了这么大的问题。”张女士握着黄福中的手感激地说。
2023年6月,某电梯公司(下称“电梯公司”)将某花园的加装电梯工程发包给孔某,孔某雇佣陈先生就加装电梯项目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陈先生不幸从四楼坠落身亡,因死者陈先生的妻子张女士等人与电梯公司、孔某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女士等人遂到梅县区大坪法庭请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大坪法庭法官黄福中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张女士等人多次与电梯公司、孔某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且该案涉及八名需抚养的小孩和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须尽快调解,实质化解纠纷,快速有效维护张女士等人的合法权益。
于是,黄福中联系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在了解纠纷情况的同时,认真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并与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联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因赔偿金问题存在较大争议调解未果。
“这纠纷还是有调解希望的,等双方冷静一段时间再组织调解。”黄福中说道。
事隔几天,黄福中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角度希望电梯公司和孔某能够理解张女士等人的心情,进一步就此类纠纷涉及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案例向双方释明,积极引导、答疑解惑、分析利弊,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达成调解协议,电梯公司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
此次纠纷的调处,正是梅县区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的生动实践。在该诉调过程中,法院与基层相关单位调解员联合发力,将诉调对接中的“调”再向前延伸,充分发挥法院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为调解员上了一场生动的调解技能课,让调解员在纠纷实战中得到锻炼。
2023年,梅县区法院通过普法宣传、纠纷调处、提供咨询等方式对村“两委”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开展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培训52场次。
梅县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关于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建立诉源治理互联互通机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线索,对可能成讼的案件提前介入,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2023年,梅县区法院依托“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服务点”开展法律服务305人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23件,“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决纠纷244件。民事一审收案增幅在2022年同比下降7.97%的基础上,再下降1.3%。
来源:南方+、梅州日报
通讯员:钟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