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021年至今,梅县区法院开展诉前调解案件8255件,调解成功4496件,超五成纠纷止于诉前。
夯实根基,三位一体融合共治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持续优化法庭功能定位,集中打造专业、特色法庭,有针对性地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专业法庭在审理好一般性案件的基础上集中审理好特定类型案件。其中,丙村法庭定位为旅游巡回法庭,松口法庭定位为综合法庭(兼具服务现代农业产业特色),畲江法庭定位为知识产权法庭,大坪法庭定位为综合法庭(兼具环境资源特色)。
与此同时,该院建立“一镇街一法官”“一村居一法官”的“诉讼服务站、法官服务点”联络服务机制。在辖区内的19个乡镇均设立诉讼服务站,实现诉讼服务站全覆盖;同时,在特色村或产业集中地设立法官服务点8个,其中产业园区法官服务点2个,村居法官服务点6个。每个诉讼服务站和法官服务点实行法官包点制度。
“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工程是该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动体现,也是全面提升司法解纷能力、从根源上减少纠纷的有力举措。截至目前,驻点法官定期到诉讼服务站、法官服务点开展法律服务253次、诉调对接化解纠纷267件。
提升合力,多方联动化解矛盾
“我们同意这样的方案!”近日,在丙村人民法庭辖区内的诉讼服务站调解室,房某等55户村民纷纷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批矛盾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据悉,蓝某从梅州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安装某高速公路的护栏工程,焊接护栏时溅落的火星引燃了地上的杂草,因火势太大,蔓延至护坡上面的山场植被,造成房某等村民的果树受损,房某等人要求蓝某、梅州某建设工程公司等赔偿果树损失。
丙村法庭曾法官了解房某等人的诉求后,考虑到涉及55户村民的利益,且其中涉及多种法律关系,调解可以更快更好化解矛盾纠纷,于是,曾法官积极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调沟通,联合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背靠背”方式共同开展调解,释法明理,权衡利弊,经过多次电话、微信和面谈沟通,最后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该55户村民就果树损失与梅州某建设工程公司等达成一致意见。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各法庭与辖区镇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解纷机制,在镇诉讼服务站成立联合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法官法律指导、人民调解的联合作用,协调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强化效果,巡回审判以案说法
“现在开庭!”在梅县区法院雁洋镇雁上村法官服务点门口的巡回审判车上,曾法官正在公开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法官面对纠纷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一个多小时后庭审顺利结束。
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以案释法,生动形象地向当地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审判+普法”的双重效应,不断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将“走出去”的庭审普法方式与传统法治宣传相结合,深化法治宣传效果,积极打造“中心法庭+巡回审判点”的工作格局。
高效便民,线上诉调快速解纷
“线上调解真是太方便了,节省时间,降低成本,真高效!”2019年11月,广东某科技公司向深圳某设备公司购买一批工业设备并按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但深圳某设备公司经催收迟迟未交付设备。后经双方协商,深圳某设备公司同意返还货款后终止合同,双方因此签订《协议书》,但深圳某设备公司一直未返还货款,广东某科技公司遂到梅县区法院,要求深圳某设备公司返还货款。
法官审查材料后,立即向深圳某设备公司了解具体情况,鉴于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考虑到深圳某设备公司在异地,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纠纷,法官运用“出庭”微信小程序,在互联网法庭线上“面对面”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无误后,线上签名确认,并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了司法确认。至此,该涉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为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取“智慧+”诉前调解模式,打造出快速高效的调解“快车道”,既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双赢”局面。
· 来源:羊城晚报、南方日报